学生管理
来源:
发布时间:2017-03-21
浏览量:
根据教育部和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,我系毕业生领取毕业证需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在校期间完成4学期在校学习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;外语水平需达到中级;每学期德育成绩必须合格。
2、 领取毕业证时无任何处分或处分已撤销;学生因实习事宜受到处分,经学院批准撤销且表现良好的,毕业一年后方可领取毕业证;退学、开除学籍的学生不予发毕业证。
3、毕业论文合格。
4、按学院规定完成实习任务并取得所在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。
5、学生需具备以下证书:
(一) 国家计算机一级B以上证书
(二) 劳动部门承认的技能服务证或其他技能证或全国导游资格证
(三) 普通话合格证书
6、每年按时交纳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费及其他费用。